【代理商】
代理商是指与华能国电签定《cene产品特约经销合同》并被授予经销权的法人单位。
【终端用户】
终端用户是指安装并使用华能国电产品的最终用户,是代理商直接开发并进行售后服务的对象。
【代理权】
代理权是指华能国电代理商在指定区域内销售指定产品给终端用户的权力。代理商代理权随《cene产
品特约经销合同》的签订而获得,随合同的终止而失去。
【经销区域】
根据代理商具体条件,为代理商划定的专营经销华能国电系列产品的地域范围。
1、省级独家代理:国家行政区域的省、直辖市内独家代理资格
2、地市级独家代理:国家行政区域的地区、市独家代理资格
3、县级代理:国家行政区域的县、县级市代理资格
【首期采购】
华能国电根据经销商具体情况在同经销商签订《cene产品特约经销合同》时,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
经销商必须履行完成的首次产品采购额度(金额)要求:
1、县级代理:首期采购10万元或一次性预付10万元采购款则可直接成为正式代理商,年销售任务
50万元,不允许发展下级代理商。
2、地、市级独家代理商:首期采购30万元或一次性预付30万元采购款则可直接成为正式代理商,
授予地、市级独家代理资格,年销售任务为180万元,允许发展县级代理商。
3、省级独家代理商:对于技术、资金实力雄厚,市场开拓能力强大的代理商,经华能国电科技公
司审核同意,可以授予省级独家代理商资格,首期采购50万元或一次性预付50万元采购款则可
直接成为正式代理商,并允许在所属区域招募二级代理。独家代理商需完成的销售额根据不同
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有所不同,具体协商而定。
【年度任务】
华能国电根据代理商具体情况,在同代理商签订《cene产品特约经销合同》时,按合同条款规定,要
求代理商必须履行完成的全年度产品采购任务(金额)要求。
【跨区域销售】
指代理商在没有取得产品代理权的地域范围内销售cene产品的行为。代理商进行跨区域销售时,操作
程序及相关规定必须严格遵照< 跨区域销售解决方案> 执行。
【代理商申请资格】
1、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良好的行业关系与市场拓展能力,能够顺利实现节电设备的销售;
3、有良好的企业资信记录,讲究诚信;
4、配备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